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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党派人士的几个基本概念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无党派人士历来是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对象,无党派人士工作历来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由于在县级民主党派一般不建立组织,因而无党派人士工作尤其繁重。因此,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专门就无党派人士工作写了一条,明确了无党派人士的地位作用、基本内涵、主要职责、选拔培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政策问题;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进一步对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提出了要求。

  无党派人士是同有党派人士相伴而生的。自从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后,就同时出现了无党派人士,并成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我国的无党派人士群体是上个世纪初伴随政党产生而出现的。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一直十分重视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并形成了一些关于无党派人士的基本概念和理论观点。鉴于这些年来,对这些基本概念和理论观点的理解还比较含混,所以中央几个重要文件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1.无党派人士的称谓。无党派人士作为一支政治力量登上中国近现代政治舞台并发挥重要作用,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无党派人士称谓的发展变化也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社会贤达称谓阶段。贤达是指有才德、声望、通达明理的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抗战胜利后,毛泽东同志赴重庆与蒋介石进行谈判,签定了《双十协定》,决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商国事”。1946年旧政协会议召开,郭沫若、莫德惠等9位代表就是以“社会贤达”的身份出席会议的。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后,“社会贤达”发生了分化,其中郭沫若等人反对内战,参加了民主反蒋活动,莫德惠等人则依附于国民党,参加了伪国民大会和伪国民政府,败坏了社会贤达的声誉。因此,“社会贤达”这个称谓为不少民主人士所反感。

  第二,无党派民主人士称谓阶段。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郑重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5日,郭沫若等无党派知名人士致电毛泽东主席,以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的时候,为了与以往的社会贤达相区别,正式使用了无党派的称谓。1949年筹备新政协时,我们党经与各方协商,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并且郭沫若、马寅初、张奚若、李达、董鲁安(于力)、符定一、欧阳予倩、洪深、吴有训、王之相、丁燮林、周谷城等12人就是作为“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参加会议的。什么人是民主人士呢?中央统战部1951年6月16日在复西北局统战部函中做了回答:“‘民主人士’是对参加人民民主运动的某些党外人士(包括有党派和无党派)的一种政治称号。一般的说‘民主人士’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解放前多少参加过人民民主运动(包括起义在内),或在解放前采取善意中立态度而在解放后参加人民民主运动。二是在中间阶层或民主党派中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此可以看出,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一个历史概念,有特定的含义,是对解放前后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组织而参加了人民民主运动的知名人士的称谓。

  第三,改革开放后多种称谓并存阶段。由于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个具有特定含义的历史概念,因而改革开放后,随着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减少,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出现,形成了多种称谓并存的局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继续沿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二是无党派人士,三是无党派爱国人士,四是无党派知名人士,五是无党派代表人士。此外,还有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等称谓。以上多种称谓并存的情况,说明大家已经普遍意识到“无党派民主人士”称谓已经不能准确反映新时期无党派人士群体的现状,希望能有所改变,由此出现了多种称谓,但有的显然不够科学、准确,有加以规范的必要。

  第四,无党派人士称谓阶段。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中央统战部加强了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研究,并于2000年下发了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的《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正式规范了对无党无派人士的称谓,明确对无党无派人士群体称无党派人士,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称无党派代表人士。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正式将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改为无党派人士。2005年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又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改为无党派人士界别。中央几个重要文件,也都肯定了这个称谓。

  2.无党派人士的界定。所谓无党派人士的界定,就是无党派人士指的是哪些人。这个问题,看似不言而喻,但因为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在无党派人士中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看法,实则有界定清楚的必要。比如,有的无党派人士认为,在中国近13亿人口中,除了共产党员和八个民主党派成员,除了未成年人,其余都是无党派人士,人数在8亿人以上。这个理解显然是不准确的。那么什么人才称得上无党派人士呢?《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首次做了界定,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具体说来,无党派人士要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第一,无党派人士要具有无党派身份。这是首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就是说,并不是只要具备了无党无派身份,就是无党派人士。

  第二,无党派人士主体是知识分子。这就是说,无党派人士不等于无党派群众。广大无党派工农基本群众,尽管他们在统一战线中居基础地位,但从来就不是统战对象,当然也就不能称之为统一战线意义上的无党派人士。这是由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决定的。哪些人是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呢?对此,李维汉同志曾有过明确论述。他在1956年中共“八大”发言时指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对于我们争取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知识分子,曾经给了很大的帮助。……在将来这些阶级、阶层改变成为劳动人民之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将继续在这部分劳动人民中进行工作,将继续联系和代表他们可以联系和代表的一部分劳动人民,并同我们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说明,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与民主党派是相同的。在新世纪新阶段,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主要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具体说来,是以无党无派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主要分布在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等领域。

  第三,无党派人士须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就是说,具有了无党派身份和知识分子条件尚不一定就是无党派人士,还需要在社会上有一定贡献和影响,是具有一定层次的人士。

  第四,无党派人士一般不与其他统战对象相交叉。《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15个方面的统战工作对象,即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香港、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统一战线所称的无党派人士有广义与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无党派人士是指除民主党派成员以外的14个方面统战对象中的无党无派成员。比如,第一届全国政协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就包括宗教界的吴耀宗先生,原工商业者中的陈叔通先生,以及健在的少数民族人士阿沛?阿旺晋美先生等。狭义的无党派人士仅指15个方面统战对象中被列为无党派人士的那部分人。这部分人除了与党外知识分子、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有交叉外,一般是不与其他方面统战对象交叉的。我们现在讲的无党派人士主要是狭义上的无党派人士,我们所做的无党派人士工作也主要是狭义上的无党派人士工作。

  第五,党外知识分子与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区别。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人士两个概念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强调的侧重点不同。知识分子是以学历为考量依据,经常与工人、农民相并列,侧重于讲该群体的阶级属性。而无党派人士以政治参与为考量依据,经常与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相并列,侧重于讲该群体的党派性。

  党外知识分子与无党派人士概念又有着密切联系,这种联系从两个概念的狭义理解来看时,则甚至可以说,名为两个概念,但很大程度上指的是同一部分人。这是因为,目前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局所联系的党外知识分子全部是无党无派,而且是有一定贡献和影响的知识分子,大都可以归入无党派人士之中。同时,我们所联系的新一代无党派人士,大都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较高素质,主要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传播、技术应用、企业管理等工作的脑力劳动者,大都可以归入党外知识分子之中。

  通过分析党外知识分子同无党派人士的区别与联系,我们认为,今后应多从无党派人士角度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这是由其所具有的多方面优势所决定的。一是理论上的优势。关于“党外知识分子既是工人阶级一部分、又是统战对象”的争论,已经持续20多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开展。从无党派人士角度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可以避开这种争论。二是政策上的优势。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并没有制定专门的党外知识分子政策,但对无党派人士却有许多特殊的政策规定。特别是2005年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文件,专门就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写了一条,明确了无党派人士的基本内涵、地位作用、主要职能,就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中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规定,并就为开展无党派人士工作创造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实践上的优势。中央召开的民主协商会,每次都邀请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全国政协专门设有无党派人士届别。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调研活动,无党派人士都单独组团。四是政治上的优势。在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中,都对无党派人士作出一定的安排。五是工作上的优势。现在党和政府不少部门都在做知识分子工作,而做无党派人士工作的单位主要集中在统战系统,并且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文件明确统战部门是无党派人士工作的牵头协调单位。因此,从无党派人士角度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推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深入开展。

  3.无党派人士的实质。《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这可以从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两个方面来理解。政治协商方面比较容易理解,因这种协商既包括我们党同民主党派的协商,也包括同无党派人士的协商。多党合作方面的理解则涉及到无党派人士实质问题。关于无党派人士的实质,周恩来同志在1949年6月19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上作了明确阐述。他指出,无党派民主人士,“他们在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但实质上是有党派性的”。换言之,是“没有党派组织的有党派性的民主人士”。这就是无党派人士的实质,也是无党派人士同民主党派一起参与多党合作的重要理论依据。有的人将无党派人士的这个实质概括为“群而不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无党派人士的党派性实质。

  第一,无党派(代表)人士在所联系群众中具有代表性。政党都是一定阶级、阶层的政治代表。周恩来同志指出,无党派民主人士“他们虽然都没有组织一个政党或者政治团体,但都领导着很大一批民主人士,联系着许多方面的人士在奋斗着”。李维汉同志也指出:“政治代表有正式组织的,即有纲领有章程的,这就形成了政党;有非正式组织的,即无纲领无章程的;也有无组织的,如现在的无党派民主人士。”

  第二,无党派人士所从事的活动具有政治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这部分人士长期参加民主政治活动,参加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这部分人同民主党派一样,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积极参政议政,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无党派人士的职能。无党派人士同民主党派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大体相同,主要职能也主要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具体说来,包括参政、议政、监督三个方面。

  第一,参政。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同民主党派是一致的,其概括地讲就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具体包括,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作用;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发挥作用;无党派人士不具有政党成员的身份,可以从事各政党不宜出面的各种活动。目前,无党派人士担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的有7人,在国务院部委办局、事业单位和司法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有4人,担任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的有21人。一批符合条件的无党派人士担任了特约监察员、检查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

  第二,议政。议政主要体现为政治协商。政治协商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中共领导人与各民主党派领导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的直接协商,或是中共领导人委托党委有关部门与民主党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的协商。党中央召开的历次民主协商会、党外人士座谈会等都有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第二种是中共通过人民政协这个统一战线组织,与各界别、各方面人士进行协商,包括同无党派人士界别的协商。

  第三,监督。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民主监督的作用,在于它是多党合作层次上开展的高层次的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民主监督的特点,在于它是通过民主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因而不具有强制性。三是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是提意见、作批评。四是民主监督的途径,主要有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类特约人员,组织开展集中考察监督活动,将民主监督寓于参政议政工作之中等。五是加强民主监督的方向,是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更加切实有效,但不能将民主监督变成权力监督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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